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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发改委:将集中力量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,牢牢掌握数字经济发展自主权
发布日期:2022-12-16    作者:    来源:    点击量:677   分享到:

11月16日,国家发改委发布《关于数字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》。关于下一步的工作安排,报告提到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按照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要求,统筹国内和国际、发展和安全,坚持科技自立自强,以数据为关键要素,以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主线,以协同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,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为重点,以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为基础,以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为保障,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。到2025年,数字经济迈向全面扩展期,数字化创新引领发展能力大幅提升,智能化水平明显增强,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取得显著成效,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初步形成,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更加完善,我国数字经济竞争力和影响力稳步提升。展望2035年,数字经济迈向繁荣成熟期,力争形成统一公平、竞争有序、成熟完备的数字经济现代市场体系,数字经济发展基础、产业体系发展水平位居世界前列。



(一)集中力量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,牢牢掌握数字经济发展自主权。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,瞄准全球数字技术基础前沿领域和关键核心技术重大问题,积聚力量进行原创性引领性数字技术攻关。加大集成电路、新型显示、关键软件、人工智能、大数据、云计算等重点领域核心技术创新力度。着力提升基础软硬件、核心电子元器件、关键基础材料和智能制造装备的供给水平,加快锻造长板、补齐短板。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,强化原创技术供给,建设新型创新主体,培育创新生态体系。推动数字技术成果转化,以数字技术与各领域融合应用为导向,优化创新成果快速转化机制,打造安全可靠、系统完备的产业发展生态。



(二)适度超前部署数字基础设施建设,筑牢数字经济发展根基。完善信息通信网络建设,深入实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专项,持续推动5G网络规模化部署和融合应用,积极培育垂直行业应用场景,建设面向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的人工智能基础设施,优化IPv6性能和服务能力。加快建设空间信息基础设施,系统推进北斗产业化重大工程,推进构建民商统筹、集约高效的卫星遥感系统,加强民用遥感卫星应用,建设高低协同的卫星通信系统,推动卫星互联网加快发展。统筹布局绿色智能的数据与算力基础设施,推进“东数西算”工程,建设完善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,加快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建设。全面发展融合基础设施,加强工业互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,推动车联网部署应用,加快交通、能源、民生、文化、环境等领域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。



(三)大力推动数字产业创新发展,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体系。聚焦人工智能、先进计算等重点领域,培育一批掌握关键核心技术、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生态主导型企业。加强面向多元化应用场景的技术融合和产品创新,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,提升产业链关键环节竞争力,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。不断培育壮大云计算、大数据、区块链、工业软件等数字产业,探索建设中国特色的开源生态。推动数字产业集群化发展,高质量建设中国软件名城、名园,提升软件产业集聚度,打造世界级数字经济产业集群。充分激发市场活力,支持互联网企业不断加强技术创新,提升核心竞争力,鼓励平台企业依托市场、技术、数据等优势,赋能实体经济,支持平台企业不断提升国际化发展水平。



(四)加快深化产业数字化转型,释放数字对经济发展的放大、叠加、倍增作用。加快装备数字化发展,组织专项工程,打造标杆企业,发挥数字协同平台等公共服务平台以及龙头骨干企业的赋能作用,带动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,提升“上云用数赋智”水平。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,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发展行动、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战略、智能制造工程,深化“5G+工业互联网”融合发展,推动建设5G全连接工厂,加快培育“专精特新”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,建立工业互联网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制度,完善公共服务体系,丰富解决方案供给,加快提升工业大数据价值。组织实施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行动计划,推动数字产业绿色低碳发展,加快数字技术赋能行业绿色化转型。推进“三农”综合信息服务,创新发展智慧农业,提升农业数字化水平。大力发展数字商务,持续推进“数商兴农”,创新发展数字内容,培育新兴文化业态,加快商贸、物流、金融等服务业数字化,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。培育转型支撑服务生态,布局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,降低数字化转型门槛。



(五)持续提升数字公共服务水平,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。推动政务信息化共建共用,持续提高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效能,强化政务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,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、规范化、便利化水平。深化“互联网+社会服务”,推进教育教学、体育健身、医疗健康、文化服务等领域数字化,提高公共服务资源数字化供给和网络化服务水平。强化就业、社保、养老、托育、助残等重点民生领域社会服务供需对接,加快完善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,提升服务资源配置效率和共享水平。加大适老化智能终端供给,加快推动信息无障碍建设,运用数字技术为弱势群体生活、就业、学习等增加便利。统筹推进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融合发展,大力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,加快智能设施和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,推进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,形成以城带乡、共建共享的数字城乡融合发展格局。



(六)不断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,推动数字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。依托数字经济部际联席会议等机制,强化部门协同,加强各项政策协调。加快出台数据要素基础制度及配套政策,推进公共数据、企业数据、个人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,构建数据产权、流通交易、收益分配、安全治理制度规则,统筹推进全国数据要素市场体系。持续深化对数字经济发展规律的研究,统筹发展和安全,完善制度体系,规范投资审查流程和办法,细化反垄断执法标准,加强灵活就业和新业态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,增强市场主体活力。支持和引导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,完成平台经济专项整改,实施常态化监管,集中推出一批“绿灯”投资案例。完善数字经济统计监测,积极开展数字经济统计核算与分析,完善数字经济统计方法制度,及时反映数字经济发展态势。



(七)全面加强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保护,筑牢数字安全屏障。贯彻国家网络安全、数据安全等法律法规,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、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等制度要求,强化网络、数据等安全保障体系建设,健全网络应急事件预警通报和应急处置机制,强化网络安全技术措施同步规划、同步建设、同步使用要求,推动网络安全产业高质量发展,增强网络安全防护能力。建立健全数据安全治理体系,完善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,规范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,加强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管理,推动数据安全产业发展,加强个人信息保护,提升数据安全保障水平,提升防诈反诈技防水平,完善长效治理机制。强化数字经济安全风险综合研判,防范各类风险叠加可能引发的经济风险、技术风险和社会稳定问题。



(八)积极参与数字经济国际合作,推动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。推进全球发展倡议,落实全球发展高层对话会数字经济领域成果,在联合国贸发会议、金砖国家、上合组织、东盟等多边和区域框架下开展数字经济交流合作。主动参与多边机制和国际组织数字经济议题谈判,积极推进加入《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》(DEPA),在世界贸易组织、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》(RCEP)等框架下推动电子商务规则构建,开展双多边数字经济治理合作,构建良好国际环境。加快贸易数字化发展,大力发展跨境电商,继续加强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,打造跨境电商产业链和生态圈。务实推进数字经济交流合作,推动“数字丝绸之路”走深走实,拓展“丝路电商”全球布局。鼓励数字经济企业“走出去”,提升国际化运营能力,高质量开展智慧城市、电子商务、移动支付等领域合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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